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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记者自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濮阳市安全生产常态管理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于近日出台。
《措施》共7个部分36条,分别从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角度,监管人员和技术支撑手段方面,以及考核奖惩角度,细化并明确了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中应采取的措施,确保把安全生产各项政策要求、预防措施落实到“最后一米”。
加强行业监管,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明确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对分管行业领域,建立健全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常态长效安全监管机制,具体明确“做什么”“谁来做”“怎么推进”“怎么考核奖惩”,强化实施和考核。在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措施》明确要求,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人才培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实行设施设备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推进运用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等。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措施》指出,要配强安全监管力量,加强监管队伍培训,并推动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制度实施。各级各部门要通过购买技术服务,由第三方机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轮安全检查。同时,加强安全智库建设,建立8至10人的安全生产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我市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
加强奖惩制度,强化安全制度建设。《措施》要求,要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实行月通报、季度考评排名、年度总评制度,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督办、安全生产提醒制度,实行上级表扬加分、批评减分制度,健全和落实领导批示制度等。记者 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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