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职责,规范期货交易行为,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大商所持续对异常及违规交易行为进行查处。2023年7月,大商所处理异常交易行为52起。
其中,处理自成交超限25起、频繁报撤单超限23起、大额报撤单超限4起,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并对其中5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一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
此外,调查处理违规交易线索10起,包括涉嫌约定交易转移资金类2起、涉嫌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类7起,未按规定报备实际控制关系1起,对相关客户开展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本文源自:金融界
上一篇:天津尾号限行规定2023年8月
下一篇:最后一页
Copyright 2015-2022 亚洲日报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34106号-51 联系邮箱:5 516 53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