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 2023 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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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稳定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2023 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为 31725 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为 15000人,其中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2780人。
二、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省下达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依据各地申报情况,按照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的原则,结合全市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及学校实际办学现状分校下达。每所普通高中学校 2023 年实际招生人数不得大于计划数,否则不予注册学籍。进一步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三、全面规范招生行为。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办学的规定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把计划执行,信息发布、组织宣传、报名录取等工作统一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台。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各地不得调剂所属学校招生计划。各校要在指定范围内招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跨地域招生。对未经招生考试机构录取的违规调剂的和未经批准超计划录取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1.荆州市2023 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荆州市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计划
3.2023年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
4.2023年“3+2”分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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